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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楼  发表于: 2024-04-21 16:35

【三国美色】【第1部分(29-30)】【作者:无敌幸运星】

  第二十九章 空手套白狼

“我有这么做吗?我所做的事就是你所说的那样吗?”高顺见刘宇问自己的问题,不由怀疑的问。

虽然高顺他自己并没有想过什么的以天下为己任,但是似乎自己所想所做的事还真如刘宇所说的有点擦边。哈……想不到原来自己也是这么有理想的,高顺被刘宇说得还真的有点自豪起来,不自觉的就有了以刘宇为知己的想法。

“哈哈,高顺兄,有些事虽然大家没有去这么想,但是大家所做的事却是一样的。大汉里其实还是有不少像你我这样的人的,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梦想,就是想大汉能够振兴,咱们的乡亲朋友都能安安乐乐的生活,不用再受苦受难。”刘宇见高顺的眼睛闪着光,干脆夸夸其谈的道:“其实如今的大汉,就像是一座将倾的大厦,连年的天灾瘟疫,战祸连连,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弄得大汉民不聊生,处于一片水深火热之中。再加上朝中奸党弄权,受苦受难的百姓得不到救援,在这个时候,就应该有多一点像你这样的义士,站出来,挽救将倾的大厦。”

“可是……我只是一介武夫,这救国救民又从何说起?”高顺听刘宇说到这么远,心里有点激荡,但是又怀疑自己的能力。

“一座大厦的腐蚀,并不是一日之功,大汉成了目前的样子,朝中的奸党作乱,皇上政令不通,并且皇上他自己也是穷奢极欲。弄得大汉盈弱,像张纯这样的奸贼,也敢勾结异族,乱我大汉。这些并不是一下子说挽救就能挽救的,我们得要有一种持久抗争的打算,要清君侧,杀奸贼,驱异族!”刘宇握着拳头像非常愤慨的道:“只要我们的这些有志之士能够联合起来,将奸党贼人都杀了,那么大汉才有振兴的希望,大汉振兴强盛了,奸小就不能得志,异族就不敢来进犯我们的边境,就会对我们大汉顺服。 到那时,堂堂天朝上国,八方来贺,大汉子民安居乐业,其乐融融!”

反正是吹牛,刘宇就干脆吹大一点,给高顺指明一个方向,描绘一个大汉强盛的蓝图。

在这时,刘宇又想到了即将来临的黄巾之乱,黄巾之乱之后,到那时天下群雄并起,大汉已经名存实亡,其实说着的时候,他的心里都有点蠢蠢欲动的。既然别人都能成为一方诸候,呼风唤雨,为什么自己就不可以呢?

而且,刘宇想到,自己所想见识见识的那些三国美人儿,其实都和一些诸候有很大的关系,如果自己对她们有企图,那么自己没有一点实力行吗?刘宇他自己也忽然醒悟,事实在这个乱世里,金钱、美人这些都是和实力挂勾的啊,呵呵,自己在无意之中,难道也要走上争霸这条路?

高顺是一个真正的粗人,思想没有刘宇这么的复杂,但是他也被刘宇所说的弄得双目泛光,满脸涨得通红。他平时只是想着投军,为国杀贼,从来没有想过刘宇所说的什么清君侧、杀奸贼、驱异族这么明确。现在,被刘宇说得,好像只有这样,大汉才有可能得到振兴了。

高顺仿似一下子就找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有点激动的道:“刘宇兄弟啊,你说得太好了,平时我真的没有想过,咱们的乡亲百姓的生活为什么会这样的艰苦,让你一说,我倒有一点明白了,说到底,到是要先杀朝中的奸佞党人,是不?”

汗!果然是一个武夫,只想到杀字去了。

刘宇摇摇头道:“杀是要杀,可是我们想现还杀不了,朝中奸党众多,又手握重权,杀之不尽,目前最主要的就是先壮大我们自己的实力,等我们有这样的实力了,才一举将朝中的奸党铲除,还天下的一个朗朗乾坤!”

“唉,刘宇兄弟,虽然我感觉你说的很对,可是朝中的事怎么论到我们来管?呵……就是眼下的反贼张纯我们也力所不及啊。”高顺也不是一个笨人,想到凭自己要去清君侧,好像八字都没有一撇,有点像是天空楼阁。

刘宇也知道自己扯远了,端起茶碗喝了一口,然后才微笑的道:“我没有说现在就这样做,刚才我不是说了吗?要做好长久抗争的准备,现在我们什么都没有。所以目前要做的是,联合一些和我们有一样想法的有志之士,然后建立一支属于我们自己的军队,你不是想自己练兵吗?等我们的军队搞起来了,那么就可以为皇上铲除奸贼。”

“我们自己成立军队?”高顺倒吸了一口冷气,有点骇然的道:“刘宇兄弟,这、这万万不可,私设军队,可是杀头大罪,要诛灭九族的。”

额……刘宇忘记了大汉现在的情况了,的确是有律例规定,任何人都不能私设军队的,这个律例要到黄巾起义之后才改变,是被皇甫蒿将军上书皇上,然后才能让天下诸候私自招募义兵,抗击势大的黄巾军。

“不用紧张。”刘宇挥手让高顺冷静一点,心里想了一下,决定透露一点给他道:“高顺兄弟,其实我算准了,不久的将来,皇上就会下旨,让天下有志之士成立义军,为他铲除奸恶,因为现在皇上的处境已经到了一个非常困难的时候,皇上也知道,奸佞不除,大汉危殆。”

“你算的?你会算?”高顺瞪大了眼睛盯着刘宇,这些朝中之事,和身在这里的两人八杆子都扯不到关系,高顺不明白刘宇为什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刘宇现在当然不能和高顺说出天下就大乱之事,暂不能让他知道皇上是由于黄巾军之事而下令公告天下可以私自招募兵士的。所以故意装出有点莫测高深的对高顺道:“其实也不能说是算了,我朝中认识有人,他透露消息让我知道的,说皇上现在已经对那些奸臣非常不满了,准备要对奸臣动手,但是奸佞权臣的势力太大了,说不定到时就要靠我们这些有志之士了。”

“原来如此,我还以为刘兄还学有玄黄之术,会测算天命的呢。”高顺有点明白似的道。

“呵呵,好了,今晚不再说这些了,反正事在人为,如果高顺兄弟你觉得我所说的可行的话,那么咱们就一起干,不出半年,我相信皇上就下旨公告天下了,那时,我们一起建军,共同为大汉的振兴努力,你觉得怎么样?”刘宇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说这样的话,能不能留住高顺,就在此刻了。

“好!”高顺一拍即合的道:“反正我是想要去投军的,可是没有一支军队是值得我去投效的,与其这样,那还不如刘宇兄弟你所说的,自己成立一支军队。不过,我可没有刘兄你这么多的学问,除了练练兵之外,可能什么也不会做,所以,以后只能跟着你干,主要的还是要靠兄弟你想法子了。”

“呵呵,这个当然,你只管练兵打仗就行,什么的军晌粮草的,我会想办法。”刘宇的心里大喜,有理没理,空手套白狼先骗高顺留在身边再说,至于以后真要建军的话,得要搞到钱财才行,这些事都可以慢慢来,因为还有几个月的时间,急也急不来。

第三十章 回马枪招

阁楼前的小花园,围着一众村民,他们时不时拍掌叫好,其中的那些小孩子看得如痴如醉,眼内全是羡慕之色。

刘宇和高顺连续两三天都在这小花园内比试武艺,将小花园中的那些仅存的花草都切底蹂躏完了。

刚开始的时候,刘宇不懂古时代的武艺招式,仅凭着在现代部队中学到的一些军体拳和格斗技巧勉强和高顺斗个平分秋色。

高顺的枪法凌厉,没有太多的花巧,出手就是狠招,讲究的是绝境逢生,置于死地而后生。但是高顺的这种打法甚合刘宇的胃口,高顺讲究以命拼命,但是刘宇的近身格斗技巧正好可以克制着高顺的这种枪法,特别是刘宇的擒拿手,让高顺根本就使不出其枪法的特点出来。

由于刘宇在穿越之时,体内充满了热能,再加上有那意外的冰心诀这种天下第一淫功为刘宇将热能转化为内劲,通过大刀发出来的杀气,就算是高顺也难挡其锋。

第一天和高顺平分秋色的话,那么第二天刘宇就完全打得高顺没有了牌气。这让刘宇从心里感到高兴,因为高顺怎么说也算得上是三国的一流猛将,而自己可以勉强胜过他,那么就表示自己是否也算得上是一流猛将?尽管和超一流的武将如赵云、张飞、关羽、吕布等等可能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是这让刘宇知道,自己在这个古三国时代,已经不是一个任谁都可以欺负的角色了。

现在,也就是第三天,这才是让高顺感到汗颜的时刻,因为刘宇竟然用枪和高顺来比武,用的,是高顺他自己的枪法。<<>>

刘宇让邹丹去向公孙范辞了作他副将的职务,然后让她顺便从军中带回来了一杆长枪,经过两天的观摩,刘宇觉得高顺的枪法很实用,于是就边比武边学习高顺的枪法。

“起!”刘宇舞动长枪,凌空抢入高顺的枪影当中。

“叮叮当当”刘宇用枪杆子护着自己的身躯,呼的一声踢向高顺。

攻势如潮的高顺,每和刘宇的兵器接触一下,都感到刘宇的那种强劲的内力,从枪杆上传过来的气劲,让他的手都感到有点发震。若果对着的不是刘宇,高顺此时可以用枪杆横扫或者缩枪再直刺,这样就可以将对方击退或者是击杀。

但是他对着的可是刘宇,高顺知道刘宇的速度要比一般人快很多。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经过两天来的比试,高顺知道刘宇的身体就是武器,往往会突然的迅速飞身近你身旁,然后一个肘击,或者是一个勾脚,让人防不胜防。

现在,看着刘宇快如闪电的飞身过来,高顺知道做什么攻击也没有用的,能够抵挡得住刘宇的这一个攻击再说。当下高顺收枪立马,然后将黑枪杆横在身前,迎着刘宇的一脚。

碰!

高顺果然算计准确,知道刘宇会来这一下,如果不是先格挡,想变招攻击的话,绝对是不够刘宇快的。

众人只见两个人的人闪倏地碰到了一起,然后刘宇被震得在空中翻了一个身子落地。而高顺的身躯却只是微晃了一下,然后大手一抖,黑铁长枪像毒蛇一般向落地的刘宇攻去。

“来得好!”刘宇落地时是背对着高顺的,此刻如像是背后有眼睛一样,一侧头,唰的一声,高顺长枪的枪头刚好用耳边擦过,刘宇侧头的同时,回手就是一枪,大喝道:“停!”

高顺随着刘宇的喝声,急忙像煞车般煞住了身形,攻出去的一枪都还没有回收回来,有点目瞪口呆的盯着刘宇的长枪尖,枪尖还差一两寸就插进了自己的喉咙。

按刘宇的力道,高顺的枪杆和刘宇相碰时,高顺自己只是晃了一下身子,这个时候他就感到不妙了,可是却想不出原因。但刘宇被震退,并背对着自己,其空门大露,这个战机一闪即逝,所以他想都没有想就进行反击。

可是,现在看着刘宇的这个转身躬下,一手握枪尾前刺,枪尖直抵自己的喉咙,另一手因为惯性而伸回背后。高顺这才明白,原来从一开始,刘宇就是为了这一招枪法而准备的,刘宇是故意减弱了飞踢的力道,然后借反震之力后退空翻,再回身一枪。可惜,现在想明白已经迟了,如果不是刘宇大喝一声停,恐怕自己就要撞上枪尖,溅血而亡。

“我又输了。”高顺有点无奈的问道:“你这小子,刚开始好像不会用枪似的,结果不两天就学了我的枪法,还用出了这招让人防不胜防的枪招,这枪招叫什么的名字?”

“回马枪!”刘宇保持着这个帅气的身形,接受了周围观看村民的一阵掌声后才收回枪道。

嘿嘿,这其实就是刘宇在现代看电影,好像是看隋唐英雄传里的罗成用过这样的一招,那时觉得这招的动作很好看,现在就学来试试,呵呵,还真想不到,这招还真的有用。

其实何止有用?这招对付那些武功比自己高明的高手时候,出其不意的用出来,那威力才算是大呢,高顺就是看到这点,所以他才心有余悸。

枪招,有时候是可以弥补实力上的不足的,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枪法、剑法了。

“这是你自创的回马枪?可不可以教给我?”高顺见猎心喜,学会了这招,就不怕对上实力比自己强的敌人了,哪怕是杀不了对方,凭这一招,对手可能也不会那么毫无顾忌的来追击,由其是高顺这种险中救胜、以命搏命的人,这招枪法对他来说,实在是太有实用了。

“当然可以,呵呵,就当是我偷学了你的枪法的回报吧。”刘宇当然不会敝帚自珍,对于以后要一起混的兄弟,他越强对刘宇的帮助就越大。

花园内的小孩子,他们在这个时候听到刘宇说可以教高顺枪招,通过几天的相处,他们都知道刘宇其实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大胆一点的孩子也跑了出来道:“刘、刘大哥,我们也要跟你学枪法。”

“呵呵,好,不过,你们叫高顺大哥教你们枪法,他的枪法也是厉害的呢。”刘宇知道兵要从娃娃抓起,并不反对小孩子学武。

“不!我要你教嘛,你打败了高叔叔,我要学你刚才的这招枪法。”几个小孩子围住了刘宇,欢蹦乱跳的扯着刘宇衣衫道。

“呃……好好,我教你们,不过,你们得要先跟高顺大哥学好用枪的基本功夫,等你们长大了再教你们回马枪,好不好!”刘宇怜爱的抚着一个小女娃的红朴朴脸蛋道。

汗,这些萝莉还真的挺水灵的……